2024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怎么办理?贷款条件是什么?

2024-04-22 15:09:40    来源:楼市网

公积金贷款受条件、额度限制大,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不一定能满足需求,因此很多贷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会选择组合贷款,用商贷补齐公积金额度不足的部分。在长沙买房同样是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的。那么长沙组合贷款该符合办理呢?


2024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怎么办理?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必须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仅限于购买期房、现房和二手房。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根据《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十)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一)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商业银行审核商贷资格。商业银行贷款条件请咨询各商业银行。

二、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额度

1、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70%;

2、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40%。

三、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年限

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当一致。

四、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比例

1、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五、长沙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资料→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由商业银行审批,抵押物是否符合要求由担保公司审批确认)→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公积金中心根据双方最终的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办理抵押及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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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玲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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