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攻略!办理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信息一览~

2024-04-22 14:34:30    来源:长沙楼市网

在长沙买房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买心仪房产,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2024年,长沙购房政策调整,正式购房好时机,对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长沙公积金贷款的攻略,帮助大家做购房计划,一起来看看吧!

长沙公积金贷款攻略!办理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信息一览~

一、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注: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十)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一)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长沙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一)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2、职工家庭身份证明: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页;

(2)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配偶为无永久居留权外国人时提供外国护照。

3、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2)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

4、职工家庭签署的《个人征信授权书》。

5、职工及其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或封存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当前不存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结清时间。

6、职工配偶在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基本情况表、近12个月的缴存流水。

7、职工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定为月收入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近3个月的缴存流水。

8、职工配偶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认定月收入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交流水。

9、个人征信系统显示有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该套住房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该住房注销的还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无房证明。

(二)其他类型材料:

1、期房贷款: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房屋管理相关部门备案,下同)、购房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

2、现房贷款: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3、二手房贷款:

(1)住房产权过户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担保意见书》、首付款支付凭证、《房屋价值议定书》;

(2)住房产权过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

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所购住房设定抵押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贷款结清证明或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本套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2)其他住房设定抵押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近6个月的还款流水、同意提前结清证明、用于设定抵押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价值议定书》。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

(1)建造自住房贷款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建造住房主体封顶证明,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价值议定书》;

(2)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的,提供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价值议定书》、C或D级《危房鉴定报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

(三)申请异地贷款所需的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有效期内《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住房公积金个人基本情况表;

3、近12个月的缴存流水;

4、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职工家庭全部住房信息证明。

三、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申请

1、期房贷款

职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

2、现房贷款

贷款购房的按照期房贷款流程办理,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按照住房产权过户后的二手房贷款流程办理。

3、二手房贷款

(1)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与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协议》,职工支付首付款至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担保公司为交易双方办妥产权过户和抵押手续提供担保,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费用,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见书》后,职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 2)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直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本套住房已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应以本套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长沙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30日内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 2)本套住房未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应以其他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无需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 二)受理。长沙公积金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贷款一般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

(三)审批。长沙公积金中心进行三级审批。

(四)面签。合同各方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职工购买二手房未办理住房产权过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办理住房产权过户后进行面签。

(五)办理抵押。职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或抵押权登记手续。

(六)放款。长沙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后放款至开发商账户,收到抵押权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放款至职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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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玲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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